中新網西寧11月17日電 (張添福)17日,青海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青海紀檢監察網網站通報了10起違反財經紀律典型問題。
  通報顯示,2014年2月至9月,青海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密切配合財政、審計部門,通過對重點工作和主要環節進行自查,對重點單位、重要領域進行抽查的方式,及時發現和堅決糾正違反財經紀律的各種行為,在此基礎上查處了一批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查處的10起違反財經紀律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省環境地質監測總站違規集資分紅問題。省環境地質監測總站以單位出資和職工集資的方式集資營利為職工分紅。2014年7月29日,省國土廳紀委報經廳黨委同意,對時任省環境地質監測總站站長劉紅星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資金予以追繳。
  2、省第一地質礦產勘查院違規發放補貼問題。省第一地質礦產勘查院以工會名義違規為職工發放福利。2014年8月6日,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報經省國土廳黨委同意,對時任省第一地質礦產勘查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黨興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時任省第一地質礦產勘查院黨委書記、副院長肖永松,時任省第一地質礦產勘查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楊國鋼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省第一地質礦產勘查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兼總工程師鄧元良予以誡勉談話。違規發放資金予以追繳。
  3、玉樹公路總段違規套取保通、養護資金問題。玉樹公路總段和所屬結古公路段以編製虛假資料、簽訂虛假協議、開具假髮票等手段套取保通、養護資金。2014年3月19日,省交通廳研究決定,對時任玉樹公路總段黨委副書記、總段長謝敏給予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2014年4月8日,省郵政管理局研究決定,對時任玉樹州公路總段副總段長郭春平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司法機關已對玉樹公路總段違規套取保通、養護資金問題立案調查。
  4、黃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冷本扎西虛報冒領財政資金問題。黃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審判員冷本扎西在任澤庫縣人民法院院長期間,以維穩工作名義從單位財務虛報冒領2萬元用於個人消費。2013年12月13日,尖扎縣人民法院判決冷本扎西犯貪污罪,免予刑事處罰。2014年1月2日,黃南州紀委報經州委同意,給予冷本扎西留黨察看二年處分。2014年4月29日,黃南州人大決定撤銷冷本扎西黃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5、海西州疾病預防保健中心原主任李國昌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發放購物卡問題。海西州疾控中心原主任李國昌,擅自做主將省衛生廳配發給州疾控中心的北京吉普車作價出售,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虛開發票給本單位職工、相關業務單位人員發放購物卡。2014年9月3日,海西州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國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購物卡款予以追繳。
  6、西寧市水政水資源辦公室原副主任韓昱挪用公款問題。韓昱在借調到西寧市防洪及流域管理利用世行貸款項目管理及建設辦公室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40萬元用於個人營利活動和借於他人購房。2014年7月8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韓昱有期徒刑3年。2014年7月14日,西寧市水務局研究決定,給予韓昱行政開除處分。
  7、海南州共和縣個別單位違規使用、處理出租款問題。共和縣殘聯、水利隊、獸醫站、中醫院、倒淌河鎮民族寄宿制小學、黑馬河鄉民族寄宿制小學收取房屋、草場出租款,未按規定全部納入單位統一核算上繳財政。2014年4月29日,共和縣紀委報經縣委批准,給予縣殘聯理事長仁青多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縣獸醫站站長楊全秀、縣中醫院院長張志軍予以誡勉談話。共和縣監察局報經縣政府批准,給予倒淌河鎮民族寄宿制小學校長東主尖措、黑馬河鄉民族寄宿制小學校長華旦尖措、縣水利隊隊長趙應生行政記大過處分。
  8、海東市互助縣住建局私設“小金庫”問題。互助縣住建局辦公室主任劉鈺經住建局原局長李占順安排,用縣污水處理廠質保金、維護費、監理費、驗收結餘款等資金設立、經管單位“小金庫”,並銷毀“小金庫”支出所有單據。2014年4月9日,互助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鈺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李占順已移交司法機關另案處理。
  9、海北州剛察縣沙柳河鎮恩乃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周旦才讓、村黨支部副書記沙日保、村委會副主任兼會計才讓昂旦截留侵占草原生態獎補資金、虛報冒領項目資金、挪用扶貧資金問題。剛察縣沙柳河鎮恩乃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周旦才讓截留侵占草原生態獎補資金據為己有,與村黨支部副書記沙日保、村委會副主任兼會計才讓昂旦虛報冒領項目資金,挪用扶貧資金用於村務開支。2014年5月17日,沙柳河鎮黨委研究,給予周旦才讓開除黨籍處分,責令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涉嫌違法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給予沙日保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才讓昂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截留侵占、挪用的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10、果洛州班瑪縣多貢麻鄉、燈塔鄉違規大額使用財政資金問題。省州聯合檢查組對班瑪縣各單位執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多貢麻鄉黨委書記久達爾、鄉長馬扎西、鄉會計馬春花,燈塔鄉黨委書記董元吉、鄉長巴特、鄉人大主席董澤武違規使用財政資金。2014年6月15日,班瑪縣紀委對6人予以通報批評。涉嫌違法問題已由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通報表示,違紀違規問題,涉及不同級別的幹部,暴露出一些單位財務管理不規範,對幹部的監督管理缺失等問題。
  通報表示,各級黨委黨組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認真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嚴明財經紀律,強化監督管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及財務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不斷提高帶頭依紀依規辦事的自覺性。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健康安全運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履行好監督職責,進一步加強對財經政策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部門、單位及個人,要嚴肅查處、堅決問責、通報曝光,做到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零容忍”,為全省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完)  (原標題:青海省紀委通報10起違反財經紀律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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